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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呈“宪”,“法”润校园

发布时间:2023-12-14 21:01:08 来源:教育关工委网站


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不可或缺的,意义十分重大。为进一步推动宪法的学习宣传,培养青少年学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观念。剑湖实验学校进行了形式多样的“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利用宣传阵地,营造学习氛围

12月4日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剑湖实验学校组织全体学生观看教育部“法晨读”直播,同步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图1.jpg

举行“知宪明法与法同行”升旗仪式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剑湖实验学校举行了“知宪明法 与法同行”主题升旗仪式。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全体师生肃立行礼,高声齐唱国歌,嘹亮的歌声响彻校园。学生代表做了题为“知宪明法 ,与法同行”国旗下讲话。

一、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二、把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

开展“宪法伴我行”主题班会

“宪法宣传周”期间,中小学各班开展了“宪法伴我行”主题班会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学生对宪法知识和宪法精神有了更深入的学习与理解,树立起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图2.jpg

举行法治副校长“宪法公开课”

12月6日下午,剑湖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来自经开区检察院的陈文超检察官,为学生们上了一节题为《宪法伴我成长》的公开课。同学们认真聆听,做好笔记,积极参与互动问答,书写活动感悟。在真实具体的案例中,学到了相关法律知识,学会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图3.jpg

以宪为纲,厚少年之修养,畅少年之精神,壮少年之意志,励少年之气节。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未来,作为一名学生,更应该去了解、遵守宪法,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宪法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常州市武进区剑湖实验学校关工委:沈雪/文  各班主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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