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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校园欺凌,守护成长净土

发布时间:2026-05-12 10:45:53 来源:教育关工委网站

为切实增强低年级学生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5月8日,南京市康路小学特邀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陈律师(江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为二、三年级全体师生开展了以“拒绝校园欺凌,守护成长净土”为主题的专题法治讲座。本次活动由麒麟司法所主办,旨在以贴近儿童认知的方式,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助力学生阳光成长。

一、认识欺凌:清晰分辨“玩笑”与“伤害”

律师结合低年级学生的认知特点,运用趣味案例与通俗语言,系统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多种表现形式,包括肢体推搡、言语辱骂、社交孤立、网络恶搞等,帮助孩子们清晰分辨日常打闹与恶意欺凌之间的本质区别。

二、情感共鸣:实验中体会“伤害不可逆”

讲座中设置了“白纸揉搓难复原”的小实验,生动形象地说明了欺凌行为对他人心灵造成的永久性伤害。同时,结合校园欺凌调查数据,引导学生正视欺凌现象的普遍性与严重性。

三、法律责任:明确“欺凌不是小事”

围绕“未成年人欺凌他人是否要担责”这一核心问题,陈律师结合真实案例,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详细讲解了不同年龄段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使未满14周岁,监护人也需承担管教与赔偿责任;年满16周岁若实施聚众斗殴等行为,将构成刑事犯罪,留下案底并影响未来职业选择,使学生深刻认识到“欺凌无小事,违法必担责”。

四、应对策略:学会自护,勇敢说不

陈律师重点传授了遭遇欺凌时的正确应对方法:不沉默、不硬拼,第一时间向老师或家长求助;同时呼吁同学们不做欺凌者,也不做冷漠的旁观者,友善对待每一位同学。

本次讲座内容贴合学生实际,形式生动有趣,孩子们认真聆听、积极互动,在心中播下了尊重他人、拒绝暴力的种子。学校关工委主任王小强表示,将持续联动司法力量,常态化开展法治安全教育,用心守护每一位孩子的阳光童年,共建平安、和谐的校园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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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教育系统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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