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校二级学院关工委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9 14:41:26
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件
苏教关委〔2011〕5号
关于印发《高校二级学院
关工委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二级学院关工委建设,2011年6月21日,我委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召开了“高校二级学院关工委工作座谈会”。现将此座谈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本校实际加强二级学院关工委建设。随文印发的《南京理工大学二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供各校学习借鉴。
有关组织学习和工作措施等情况请及时向我委秘书处通报。
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高校二级学院关工委工作座谈会纪要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二级学院关工委建设,2011年6月21日,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召开了“高校二级学院关工委(以下简称二级关工委)工作座谈会”。会议对二级关工委的地位和作用、二级关工委的组织机构、二级关工委的工作内容、如何做好二级关工委工作等问题开展了讨论。
会议认为,高校二级关工委是在高校内部各学院(系)党委(党总支)领导和校级关工委指导下,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提出工作任务,以老同志为主体开展工作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机构。它在高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它直接面对众多青年教师和广大青年大学生,更能够把关心下一代工作与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紧密结合,使关心下一代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使关心下一代工作更加深化;二级关工委为老同志搭建了更广阔的工作平台,更有利于充分发挥老教师、老干部的阅历优势、专业优势、威望优势、亲情优势、时空优势,使他们有英雄用武之地。因此,加强二级关工委建设是高等学校关工委工作的基础工程,只有抓好二级关工委的工作,高校关工委建设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常态化。同时,我省二级关工委发展不平衡,加强二级关工委建设是当前高校关心下一代工作非常迫切的任务。
会议认为:二级关工委的领导班子一般应由学院(系)在职党政领导、离退休老领导和在职的分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和分工会主席等7至9人组成。原则上由党政主要领导兼任关工委主任,也可由党政主要领导共同兼任,实行“双主任制”。不是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的单位,必须由一名党政副职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要着力选配好有爱心、有威望、有能力、有工作热情、相对年轻的离退休老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并优先在本院(系)范围内物色。常务副主任也可兼任学校党委的兼职组织员。二级关工委应设秘书处(或办公室),可挂靠院(系)有关部门,由现任中层正职干部兼任主要负责人,也可由现职干部和离退休老同志共同担任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实行“双秘书长(或主任)制”,并根据需要聘请在职同志和离退休老同志担任副秘书长和工作人员。要根据领导班子变动、干部调整和干部教师退休等情况及时调整组成人员。
会议认为,二级关工委应遵照“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工作,目前可以在以下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一是配合院(系)党委(党总支)开展政治思想教育。以专题讲座、讨论会、马克思主义研学会、学习“双百”人物、我党我国重大节庆纪念活动、唱红歌等形式,开展形势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
二是组织发动老教师联系学生班级,配合班主任、辅导员对学生实行面对面的指导、教育。
三是配合学院做好党建工作。可以派老党员担任兼职组织员,也可以联合离退休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或团支部开展共建活动,帮助青年学生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
四是组织开展助困帮扶活动,为贫困生排忧解难。
五是关心和帮助青年教师成长。通过思想上传帮代帮助青年教师提高师德水平、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通过下班听课、评课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帮助提高教学水平。
六是通过建立“谈心屋”、组织“结对子”等形式,为青年学生排除心理障碍。
七是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围绕学校年度中心工作任务,围绕青年学生、青年教师、青年职工的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调研,写出有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学校的发展服务,为学校党政领导决策服务,为青年健康成长服务。
八是助建校外辅导站。根据专业特点和老同志居住情况,在城市社区助建校外辅导站,选派老同志担任校外辅导员,或者挂钩农村校外辅导站,在图书、器材等方面对口支援。
此外,还可以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在大学生就业、节约能源、食堂卫生、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会议对如何进一步做好二级关工委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认为当前首先需要在以下几方面作出努力: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学校、学院(系)党政领导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认识,这是做好二级关工委工作的前提。学校党委要把二级关工委工作列入对学院(系)党委(党总支)的年度考核,引入竞争机制,表彰先进、表彰特色。为了便于二级关工委开展活动,要理顺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体制,或者采用组织调配的办法,使每个院(系)都有一定数量的离退休同志参与关工委工作。学院(系)领导要发挥主导作用,要把关工委工作列入党政工作计划,有讨论、有检查、有考核,作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好。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做到人人关心关工委工作、处处支持关工委工作。
二是要完善二级关工委的管理制度,落实长效机制。江苏大学、扬州大学、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党委制定了加强二级学院关工委建设的意见,南京理工大学党委在2011年3月制订了《南京理工大学二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淮海工学院党委制订了二级学院关工委的工作规则和考核标准,这些都很好,可供各校学习借鉴。
三是要有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目前各高校党委在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20号文件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51号文件后,校级关工委工作经费基本到位,并已着手解决二级关工委的工作经费问题,取得了初步经验。二级关工委工作是学院(系)工作的一部分,所需工作条件、经费和老同志的补贴等一般应由学院(系)解决,学校党委要在调研基础上,提出明确的要求。此外,二级关工委的各种活动应力求与委员单位的正常工作结合,二级关工委的老同志有条件的可以在学院(系)工作中适当兼职,也有助于更好地解决工作条件和经费问题。
四是必须加强二级关工委的自身建设。二级关工委不仅要重视组织建设,更应重视思想建设。学院(系)关工委工作与学院(系)的工作在思想上、机制上、作风上要贴近,要融合。融合是工作的基础、是前提,只有做到了融合才能实现关工委工作常态化。要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及时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展形势,激发老同志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热情,努力提高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比例。
五是校级关工委要加强指导。校级关工委的工作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决定了二级关工委的工作水平。校级关工委要经常调研二级关工委的工作,培训二级关工委的骨干,交流二级关工委的动态,推广二级关工委的先进典型。目前有的高校把二级关工委的负责人(或部分负责人)作为校级关工委的委员,有的高校选派校级关工委委员分工联系二级关工委,有的聘请退居二线的中层干部为联络员,这些都有助于密切校级关工委和二级关工委的关系,加强工作指导。校、院(系)关工委搭建的若干工作平台要适当对接和协调,拧成一股绳,并和班主任、辅导员等在职人员共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与会高校交流了二级关工委工作的经验。例如:江苏大学机械学院关工委积极开展与学生党支部共建和关爱谈心活动。关工委委派老党员定期与所联系支部书记沟通交流,协助审查学生党员发展材料,参加讨论吸收新党员支部大会,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工作。老党员每周两次与学生关爱谈心时间,都会有大批学生前来谈心,除规定时间外,还有不少同学单独约见老教师谈心。
苏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能源学院关工委在发动老同志当好“五员”(宣讲员、辅导员、帮扶员、督导员、联络员)的基础上,创新搭建了“网络型开放式”的新型工作平台——学生学习与发展委员会,一个专门指导学生学习与发展的网络服务机构,设有生涯发展指导库、专业学习指导库、科技竞赛指导库和朋辈交友指导库等网络平台,开通24小时电话、视频通话和网络热线等关工委绿色通道,由老同志为学生提供“专家型门诊式”的“零距离面对面”服务,有效克服了离退休老同志与新校区学生联系不便的障碍。
扬州大学在推进二级关工委建设过程中既重视全面铺开,更重视向深度发展。要求各学院做到:不要求认识有多深,但要求努力去做,不可无所谓;不要求齐步走,但要求努力向前走,年年有进步;不要求全面发展,但要求形式多样,根据本院实际在一个方面重点下功夫,形成自己的特色。经过几年努力,不少二级关工委都有了自己的特色亮点。
江南大学在二级关工委建设中引入竞争机制,以评促建。该校逢单年评先进个人,逢双年评先进集体,先进集体既有全面先进,也有特色先进,有效地调动了各二级关工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积极性。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2011年是“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年”,召开本次会议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本次会议对提升我省高校关工委工作水平将起到重要作用。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南京理工大学关工委主任曲作家、江苏大学关工委主任金树德、江南大学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张乃成、苏州大学关工委常务副主任何寿春、扬州大学关工委副主任梁隆圣、淮海工学院党委副书记、关工委主任史顺良、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关工委主任周家骅、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工委主任王旭善、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朱洪生、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关工委主任王润贤、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郭冬梅等。省教育系统关工委主任葛高林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副主任方国才和秘书处成员出席会议并参加座谈。
附件:
南京理工大学二级关心下一代
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促进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二级关工委)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及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规则(暂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二级关工委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的工作机构。二级关工委以学院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以老同志为主体,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和校关工委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二级关工委的工作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动员、组织离退休老同志配合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对本院学生和青年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服务。
第四条 二级关工委的工作应遵照“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五条 加强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配合学院党委对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进行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艰苦奋斗教育,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行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进行党的宗旨和革命传统教育,进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引导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第六条 参与党的建设工作。对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党团基本知识的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成长、奋斗和发展的历史,坚定跟党走的信念。协助学院党委进行党、团组织建设,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不断为党的肌体添加新的活力。
第七条 协助抓好教风、学风建设。配合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发挥老教师学术造诣高和教学经验丰富的优势,参与教学督导和评教评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创建优良师德教风。端正大学生学习态度、帮助改进学习方法,引导他们树立崇尚科学、刻苦钻研、勤奋学习的良好学风。指导大学生开展学术交流、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培养他们团队合作、勇于实践和创新的精神。
第八条 进一步推进文化和素质教育。配合学院指导大学生文娱体育活动和相关社团活动。开展心理咨询和疏导,化解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
第九条 落实帮困助学工作。配合学院对学习、生活和经济上有困难的大学生给予特别的关爱,做好帮困工作。努力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
第十条 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以人为本,及时了解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思想脉搏、心理特点、愿望要求,把握他们健康成长的规律,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并及时向学院、学校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情况、提出建议。
第三章 工作原则与方法
第十一条 围绕中心、配合补充。二级关工委应以育人为中心,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富有创造性的工作,成为学院党政工作的得力助手和有效补充。
第十二条 全面参与、把握重点。二级关工委在大学生和教职工成长、成才的各个环节中,在他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中都应积极参与,逐步实现关工委工作进支部、进课堂、进食堂、进宿舍、进社团等。关工委的全部工作突出以德育为先的原则,把思想品德教育作为重中之重。
第十三条 形式多样、注重实效。二级关工委的工作应根据内容特点和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采取讲座、座谈、讨论会、个别谈心、讲评、辅导、示范、社会实践、网站交流以及咨询等形式,并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
第十四条 搭建平台、切实辅导。充分发挥老同志在政治威望、经验、亲情、学术和时空的特殊优势,在学院党政支持下,搭建如兼职组织员、兼职辅导员、学风督导、谈心屋(心理咨询)、社团顾问、就业指导、支部共建、主题班会、新党员宣誓等平台(载体),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作用。
第十五条 各方联动、齐抓共建。二级关工委与学院团委、工会等部门积极协作,一起发起和组织一些重大活动,分工合作,发挥各自特长。
第十六条 信息交流、及时沟通。二级关工委定期向学院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同时根据学院党政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校关工委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与校关工委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和信息交流,及时总结工作,推广先进经验。
第四章 组织和制度建设
第十七条 二级关工委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秘书长1人。学院党委书记兼任二级关工委主任,离退休老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学院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秘书长可由学院团委书记或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兼任,该同志同时是二级关工委与学校关工委的联络员。
第十八条 二级关工委成员应不少于9人,其中老同志不少于5人,学院工会主席应为委员。离退休老同志委员既可以在所在学院离退休老同志中选聘,也可以在全校离退休老同志中选聘,学院聘任兼职工作的老同志原则上应当是二级关工委的委员。所有二级关工委的委员由学院党委负责选聘并颁发聘书,适时调整。
第十九条 二级关工委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和审议工作计划、总结,传达上级文件、交流情况。
第二十条 二级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根据关工委工作的需
要,必要时可以参加学院党政联席会、中心组学习、相关学生
工作或教学工作的例会。
第二十一条 在学院担任兼职工作的二级关工委委员,是党员的,根据需要组织关系可以转到相关学院。
第五章 条件保障
第二十二条 学院应给二级关工委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第二十三条 二级关工委工作经费,应纳入学院年度预算,担任常务副主任的老同志,每月给予适当补贴。其他关工委委员和老同志,根据他们承担工作情况,可以在年底或节庆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慰问。
第二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接受有关社团和个人的捐赠,用以资助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据:中共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2011年3月21日印发文件“南理工关委〔2011〕34号”)